根据苏州大学校内通知 《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(研字【2019】12号),和《苏州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苏大学位〔2012〕20号)文件精神,2019年上半年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
1、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前,应完成预答辩。预答辩的具体时间由各位导师自行确定,但应确保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2、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小组组成、预答辩的其它要求等详见《细则》,凡预答辩“不合格”者,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盲审。预答辩“合格”或“基本合格”者,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,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。
二、博士学位论文盲审
1、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实行盲审,由研究生院负责送审,寄送校外相关学科专家进行盲审;
2、学位论文盲审前,每位博士研究生应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培养计划,取得相应的学分,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,方可参加论文盲审;
3、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申请材料须在3月12日(周二)前提交到2138cn太阳集团古天乐教学办公室王老师(新能源大楼附楼105),凡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者将不予受理。
申请材料包括:
(1)博士学位论文5本(双面打印)(海外留学生可以用外文撰写学位论文,论文的中文摘要应不少于5000字)。论文的基本格式参阅文件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格式》(见附件)。
(2)《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》5份(务必使用最新版,下载地址:“研究生院主页-学位工作-相关表格下载”),完整填写评阅书中的相关内容(学科专业名称按二级学科填写,内科学和外科学填至三级学科),以及《评审专家简况》表中的最后两栏信息;不要擅自修改表格格式,递交时每份单盲评阅书需夹在每本学位论文中,《评审专家简况》为活页。
(3)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》1份,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一起。注意:导师必须进行初审,并在审核表上签字。
(4)《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》1份,本人签字。
(5)《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wangxy@suda.edu.cn。
表格:《博士学位论文单盲评阅书》、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审核表》、《学历教育博士基本数据表》、《盲审博士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》,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(苏大主页——学院概况——组织机构——研究生院——学位工作——相关表格下载)。
三、硕士学位论文盲审
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由各培养单位负责抽审,抽审应符合如下规定:
1、每位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,每次至少有1篇必须参加盲审;
2、新增列或培养人数多的学位授权点的学位论文、新增列或指导人数多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,应重点抽审;
3、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和校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不合格者,其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必须全部参加盲审;
4、省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有不合格的学科,其学位论文应全部参加盲审;
5、拟申请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必须参加盲审;
6、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论文,原则上全部实行盲审。
请各培养单位务必使用硕士学位论文盲审评阅书最新版(下载地址:“研究生院主页-学位工作-相关表格下载”)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除审批通过的保密论文外,所有硕士、博士学位论文均属盲审范围。
2、保密论文的审批应严格按照《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》(苏大研〔2018〕25号)执行,密级为“秘密”或“机密”的学位论文属涉密学位论文,密级申请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;申请“内部”密级的学位论文受理时间为3月份。
3、学位论文盲审实行个人申请制,研究生本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及盲审申请。
4、盲审申请实行三级审核制,导师、学科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《细则》要求进行审核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、主席签名后才能进行论文送审。
5、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《细则》执行。
附件1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通知.doc
附件2:关于印发《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、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》的通知20170329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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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2.25